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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5-12-31 來源: 作者:北京德成經濟研究院 加入收藏
最后,我們可以形成如下幾個結論:
結論之一:中華民族血緣組織演化的過程就是土地權演化史的直接與迂回的結果;商鞅的廢井田、開阡陌的土地私有化進程就是貴族血緣家族向小農經濟家族轉型。
結論之二:血緣組織的規(guī)模不過是土地收益與血緣組織維系成本之間的平衡。當人口增加、人均土地不斷減少時,土地收益難以維系大家族成本支出,人均土地的減少與血緣組織規(guī)模的大小成正相關關系。魏晉時期世族不過是土地集聚的結果;宋明清的累世同居共財的大家族制必然為聚族而居的平民家族制度所取代。
結論之三:血緣家族是一個復雜性組織。除了系統性、相關性、層次性、目的性、環(huán)境適應性及動態(tài)性外就是非線性、慣例與創(chuàng)新、自組織性、關系治理等特性。
結論之四:血緣家族擴張的邊界就是熵增為零。血緣家族因吸納負熵導致它的發(fā)展與繁衍;吸納的負熵越多,擴張的越大越快。因土地供給量的不足及同樣土地提供的能量不足及累世同居同財導致內部管理成本的增加,會導致正熵的增大。血緣家族成長的邊界就是熵增為零的時候就是血緣家族擴張的邊界。
補充說明:這篇長的隨筆主要是從熵(土地是負熵、系統是耗散熵形成結構的體現)與血緣家族關系著眼。其實,影響大家族的因素還有很多。一是城市化,即“離地域性”活動,迅速的城市化,這也是土地權失去,或土地獲得的得益小于城市打工獲得得益的原因,這可以解讀為負熵的異地性解讀。二是市場的擴大,人與人因血緣綁在一起轉變?yōu)槿伺c人因利益走到一起,因利益走到一起獲得的利益大于因血緣走到一起的利益,也可以解讀為,從市場獲得的負熵大于從血緣家族獲得的負熵,自然血緣大家族分解為血緣小家庭了;離婚也是止損并尋找新的負熵的機會的行為;不組成婚姻也是結婚成本高于結婚的得益,或者說,結婚導致正熵大于負熵。三是市場經濟是平等、自由的經濟,而血緣大家族是“男女有別、長幼有序”的傳統經濟,不利于獲得更多的得益,不利于獲得更多的負熵。
這三點,我們可能在今后的隨筆中逐步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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